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 16410-2007 《家用燃氣灶具》
其中有兩條強制性條文5.2.7關于熄火保護裝置規定和8.2.4 關于嵌入式灶具的櫥柜要有符合通風要求的與大氣相通的開孔的規定
5.2.7.1灶具的每一個燃燒器均應設有熄火保護裝置;
8.2 包裝
8.2.4 每臺灶具出廠時應有安裝使用說明書,安裝使用說明書應包括下列內容:
a)外形尺寸及安裝說明;
b)點火、熄火操作和調節方法;
c)安全注意事項(有關燃氣、通風、防火、防燙傷、兒童不宜等);
d)如果電源軟線損壞,為避免危險,必須由制造廠或其維修部或類似的專職人員來更換; e)清掃維修注意事項;
f)廠址及聯系事項;
g)安裝要求的開孔尺寸和固定方法(嵌入式灶具);
h)安裝嵌入式灶具的櫥柜要有符合通風要求的與大氣相通的開孔尺寸,否則會造成泄漏燃氣積沉而引起爆炸;
i)告用戶環境影響書;
j)銘牌上的全部信息,(當嵌入式灶具安裝后,標志不可見時)應在說明書中明示;
k)灶具在使用期間會發熱,注意避免接觸發熱單元。金屬物體如刀、叉、勺和蓋不應放在灶臺上,因為他們可能變熱。
二: GB17905《家用燃氣燃燒器具安全管理規程》
早在2000年,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對家用燃氣燃燒器具的使用年限(GB17905《家用燃氣燃燒器具安全管理規程》中)作出了明確報廢規定:“從售出當日起,燃氣灶具的報廢年限為8年,人工煤氣熱水器的報廢年限為6年,液化氣和天然氣熱水器的報廢年限為8年。”